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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
文章来源资管委     作者刘应良     日期2014-01-02     点击量2616

  回顾2013年,虽业绩堪喜,然自我心智仍然长进不足。所忧两方面,反省如下:

  一、突破自我仍需改进

  我有个自认为是优点的地方,就是喜读法律书籍。每每有新的法律颁布,旧的条文修改,或者是最高院公示的指导案例,我都如获至宝,如品甘露,久而久之养成了喜欢研究法律条文和法院案例的习惯。照理说这确实是个优点,有益于我进一步夯实理论功底。然古有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又中国的司法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之道理我却未能深刻理解其内涵,更未将其付诸于清欠实战中。我会经常为了一个案件从头到尾用法律来剖析所有细节,评估其各种风险,从而酝酿最佳方案、次要方案、被动方案,不幸因此成了“当局者迷”中的迷者。

  由于一直以来自己很自负熟读法律所获得的营养,加上谙于民事立案、诉讼、执行各流程,所以对法律书和法条几近神迷。这种潜移默化的心态,时间一长,导致在清欠过程中当断不断,受法律框框和案件细节束缚。幸得金总多次关键时刻及时提醒和敲打,虽未有因此丧失过清欠时机,然给人留下了“研究先生”的雅号,也给自己办案增加了烦恼忧愁,增加了工作量。

  二、汇报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

  我们清欠所去城市均是外省,清欠过程中每天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还有很多的意外,债务人承诺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往往因这些意外而不断变化。所以如何将案件最重要、最真实的内容向金总汇报,我认为其重要性等同于找到一个反败为胜的定案证据。

  因为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有很多的可能性,如何“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如何思其三而取其一呢,这就需要我们提升汇报水平。汇报的好,做到了“言简意赅”,抓住主要矛盾,坚定必胜之信念,就便于金总对案件的指导和决策,益于快速清欠,高效清欠。然自己时常向金总汇报时总是细节有余而意赅不足,虽几年磨砺下来有了很大进步,但经吴处向我分析经办太原广角一案在汇报方面的心得,我倍感提升自己汇报水平之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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