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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作个人反省
文章来源长沙广角     作者谢荷秀     日期2014-01-22     点击量2189

  时光荏苒,不觉间我在中财长沙金融广角法务岗已经工作一年半了。这一年半来我同长沙金融广角共经历、共奋斗、共成长、共收获,尤其是2013年这一年。2013年对长沙金融广角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较为坎坷的一年,我相信也是厚积薄发的一年。
   
  2013年上半年我们长沙广角处于停权期,虽然同事们刚开始都有些泄气,但是在CEO的鼓励振作下,全体员工都意识到“危机也是契机”、“压力就是动力”,于是大家都及时调整心态,积极投入工作和学习中。当然我作为一名法务也不能松懈,要始终牢记集团的各种业务指引和管理办法,于是我集中精力系统地将有关的学习文件研读了一遍,做到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这样才能真正了解集团风控的理念和思想精髓,才能真正懂得法务岗的职责之所在。经过这半年的学习,我明白我们的业务是“天使与魔鬼共舞”,“天使”是融资服务,“魔鬼”是金融风险,可以说有“天使”就有“魔鬼”,是天使战胜“魔鬼”,还是魔鬼打倒“天使”,就看我们的心能否参透和守住集团的“道”,“行道”能添“天使之翼”,“逆道”亦能长“魔鬼之爪牙”。自此我在法务工作中开始有一种几近神圣的感觉,法务的工作不是走流程、传资料,而是“降妖除魔”、“dance with the angel”。

  2013年下半年,我们长沙广角开始复权,陆陆续续有业务进入法务合规程序。经过半年学习和心态调整后,我确实有所转变,能迅速进入状态并享受工作的乐趣。且在审核业务中,要做到“条条框框”,“什么样的框框框什么样的萝卜”,但也要不片面、机械地做成“一个萝卜一个坑”。除此之外,下半年我主要精力是在处理几宗后经营的案子,将近一年做下来,有很多的反馈和反省。总而言之,法律诉讼和资产处置不是金融风控的有力措施,只能说是金融风控的一种后备手段。在金融领域,风险管理比风险处理更重要。因此,在业务操作和审核过程中,要事先做实各种调查工作和做牢各种预防措施,做事情可以有“博”的心态,但博的是“信心”,而不是“幸运”。虽然事后风控不是一种经济手段,也毕竟是停亏止损的最佳方式。从停亏止损的角度来说,法律诉讼和资产处置讲究的是“快、准、勤”,往往进入司法程序的客户多是在信誉或资产上都已出现严重瑕疵,所以从起诉到送达到查封到执行都要“快”和“准”,而“快”和“准”当然建立在“勤”的基础上,只有勤奋地多跑动法院、多收集信息、多寻找资产,才能有效做到“快”和“准”,做到了“快”和“准”,才可能找到违约客户的“压力点”和抢占债权争夺战的“制胜点”。

  当然,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也不断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坏习惯。比如不爱做工作计划,所以在工作中不能合理安排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时有发生;比如没有勤记笔记的好习惯,导致有时同样的错误重复犯,教训换回来的经验得不到及时运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彻底改造这些不足和坏习惯。

  2013年已成昨天,中财长沙金融广角和我个人的那些唏嘘嗟叹都留在了昨天,2014年,我们把这些奋进和欢笑全部带进今天,让梦想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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