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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反省
文章来源郑州广角     作者张鹏雨     日期2015-01-22     点击量2034
  2014年是郑州广角真正感触后经营的开始,通过协助集团资管委刘处办理河南**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经营体会很深。

  金融业务产生后经营的主要原因可能与法务合规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后经营发生之后,法务合规之前的审核、检查工作却能对后经营的化解、处置产生巨大作用,甚至能够影响、决定到后经营的最终处理结果。没有后经营案件的经历,对合规审核的重要性就未能有这么深切的感受,这对我们以后合规审核提供了实践指导,也是对集团项目金融业务“人”和“物”两要素的印证与契合。

  金融业务交易结构中既要保证关键人、重要人的连带,亦要抓牢主要担保物不能缺漏,只有这样增加客户的违约成本,才有可能降低、避免客户主观上产生后经营的几率,更能够为发生后经营之后的处置变现提供基础保证。尽可能增加连带保证人可以让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观违约产生顾忌、不敢随心所欲;而重要担保物的加入既可以加大企业的违约成本,也便于后经营发生之后的迅速处置。

  处置过程中不够主动积极,不能提出前瞻性的建议,只是被动的按照法律程序亦步亦趋的推动,案件进展速度比较慢、效率不高。同时,法务合规工作有所松懈,特别是合同文本面签审核不够认真,虽然目前没有造成事实风险,但是对金融业务的操作还是有很大不良影响,这些不良习惯一直都没有彻底改观,总是如影随形伴着我的工作与生活,不胜其烦,只能严以律己,自我鞭策!

  以上反省恳请各位领导、同事指正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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