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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
文章来源集团总部     作者曹青梅     日期2016-07-05     点击量2635

  到法律事务科工作至今已有将近5个月,细数这几个月的工作,现反省如下:

  一、制度的严格性与业务的灵活性如何匹配。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不能逾越,但是,到了法律事务科我更深刻的体会到,有比法律更严格的,那就是中财的制度,比如我们要求企业盖章外,还必须法定代表人压章签字,要求自然人签字后还必须按指模,要求每一笔回款、回费用都必须签署相应的配套文本,等等。这对我原有的思想和知识储备有很大的触动,但深入探究,发现每一个要求,每一项制度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制度很严格,我们的业务却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客户的要求也呈多样化,严格执行制度可能丧失客户,一味的迎合客户则可能带来业务风险,如何平衡二者的关系?如何让我们的法律工具更好的服务广角事业?这就需要深刻理解我们的制度,同时掌握扎实的法律基础,达到两者互相融合,做到活学活用,但是,显然,我还没有达到这样的要求,这是我要首先反省的。

  二、积累和沉淀。当我需要给别人做一场培训的时候,我不能当下立即开展,当我需要对一笔突如其来的业务发表评论的时候,我不能在当下立即作出判断,为什么?因为我的积累和沉淀不够。每次出差前,我都要带一堆资料,因为我害怕别人问到我不会的问题,培训前,我也要花很长的时间准备课件,甚至与课件有关的知识我都必须事先准备好,因为我怕有遗漏而临场尴尬,为什么?因为我的积累和沉淀不够。我希望我能够在任何场合,随时根据受众的需要与之交流或者培训、训练,希望在一笔违约业务来的时候,通过调查了解能最快时间作出自我判断,但是,显然,目前都达不到。因此,我需要知识上的不断学习和积累,突破法律的局限,扩大知识结构。然而,学习虽然时常挂在嘴边,却因惰性使然,总缺乏坚持,对此,我要深刻反省并反思改进。

  以上是我的反省,请大家监督、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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