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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反省
文章来源     作者张锋     日期2021-07-13     点击量164

时间过的非快,转眼又是半年,随着新业务模式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对广角的合规体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认识到自身的诸多不足,必要再次反省:

1、思维的局限性,合规性和管理性思维有待加强。目前工作中仍是带着清收的意识处理问题,碰到合规事务,解决合规问题时就会有思维的局限性。总是考虑后期的风险怎么处置,而没有提出实质的预防性的建议,尤其在出具合规的意见时,忽视了可操作性,脱离了业务实际。作为一名清收人员,需要跳出既有的思维圈,应贯穿上下左右,增加与集团处室、广角首席、业务人员的沟通,联系业务实际提出可行的解决意见。这就需要合规对接人具备经营和管理业务理念,合规结合业务实际,能够解决问题,提出合规上的可操作和管理建议,并对业务问题及时跟进、反馈、总结。

2、学习动力不足,尤其对保理法律问题的研究更应更扎实。目前缺少关注外部政策及法律法规,没有结合集团的业务经营方向来指引自己的工作方向。在保理案例,保理外围环境、合规备案等方面更应具备研究意识。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和金融知识、业务知识的做到同步学习,在提升综合能力的同时,更好地做到保理合规安全、业务安全。

3、联动案件不会总结,缺少提出可操作性的配套意见的能力。目前业务方向早已不是之前的项目金融了,而对应的联动工作也要结合保理诸多合规问题。目前联动工作还有诸多要完善的地方,而自己总是缺少思考,缺少归纳,没有提出有指引性的意见,导致联动工作缺少规则,处理思路不成体系。

以上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改进,就此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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