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日报(13042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4-22         点击量1387

  【财经要闻】

  1.周小川表示 一季度GDP处于合理增长区间

  4月2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IMFC)第二十七届部长级会议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介绍中国形势时指出,中国一季度GDP处于合理增长区间。

  周小川表示,面对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中国政府加强了宏观调控,同时高度重视结构性改革,经济保持稳健增长,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更趋平衡。今年一季度中国经济开局平稳,稳中有进,GDP同比增长7.7%,处于合理增长区间。中国政府仍将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护物价稳定。

  周小川还表示,为增强基金组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呼吁有关国家尽快批准2010年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方案,期待基金组织在2014年1月前完成新一轮份额总检查,进一步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同时,基金组织应继续解决当前监督实践中的有关操作问题,切实发挥新监督决定应有的作用。国际社会还应继续加强对低收入国家的支持。

  部长级会议指出,近期全球经济增长尾部风险降低。全球经济出现不均衡复苏格局,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强劲,美国经济出现积极迹象,但欧洲经济复苏势头较弱。主要发达国家应继续推进相关改革,美国应尽快制定清晰、可信的中期财政整顿计划,欧元区国家应加快推进银行业改革和结构改革,以降低失业率,提高竞争力,日本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降低债务和促进增长。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应妥善应对信贷增长过快和资产价格上涨的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会议敦促相关国家尽快完成国内审批程序,落实2010年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方案。会议呼吁基金组织充分落实《综合监督决定》,有效整合双边和多边监督,更好地评估全球和国家层面的风险及其对全球经济金融稳定的影响。

  2. 专家称燃气公司几乎全亏损 天然气价改势在必行

  虽然此前有关部门否认天然气价格上涨,但近期多个城市上调居民天然气价格,让传言逐渐变成现实。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将倒逼国家发改委加快改革天然气定价机制。

  金银岛天然气分析师马季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部分燃气公司都存在亏损情况,当前的上调幅度不能完全覆盖成本,现在多数地区气价倒挂。调价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亏损,加上国家的一些补贴,提高燃气公司的积极性。

  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王晓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由于各地区情况不一样,不能准确算出天然气存在的亏损数据,但气价倒挂普遍存在,尤其是进口天然气亏损严重。以中石油为例,2012年,受进口中亚天然气及LNG亏损增大的影响,天然气板块经营亏损21.1亿元,比2011年的经营利润降低176.40亿元,其中销售进口天然气及LNG亏损额达419亿元。

  近年来,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消费需求逐年增长。据金银岛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29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4.7%。2月份中国的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135亿立方米,增长5.4%。而前两个月全国天然气产量为202.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3%。

  业内专家表示,当前天然气价格较低,造成生产商和燃气公司经营亏损,影响积极性。

  马季表示,天然气成本和销售价格各地情况不同。成本方面,华北、西北及西南气源较多,成本相对较低,华南、华东等地主要靠北气及、西气东输和进口气,成本相对较高。相对的,不同地区销售价格也有不同。大部分燃气公司都存在亏损情况,大概每立方米亏1元左右。

  根据我国能源消费的“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要达到2600多亿立方米。伴随下游需求的持续增长,天然气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马季认为,目前许多地方采用的是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不能反映天然气稀缺资源的市场供需。广东、广西地区的价改试点,推行“净回值法”的定价机制,即以天然气的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上游供货价格,而天然气的市场价值按照竞争性替代商品的当量价格决定,最终用户价格按市场价值确定。结合目前调价后实行的“阶梯气价”等定价方法,可以逐步解决气价倒挂的问题,但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和国家政策方面的支持。

  3.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望年内破冰 推进中频受阻

  多年踯躅不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望在今年内破冰。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包括72项改革方案、提出明确时间表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将于2014年6月底前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备受关注。

  《条例》将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起草。《通知》同时明确,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等。

  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但是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出台,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曾参与《物权法》的起草。他表示,我国不动产分类复杂,土地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之分,按照性质分为林地、草地、耕地以及建设用地,按照区域和用途又分为农村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林业部门发林权证,农业部门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建设部门发房产证、宅基地证,国土部门发土地使用权证。

  目前我国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部门将近10个,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其上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此外,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又分散在不同部门,涉及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曾经参与过住建部部门规章《房屋登记办法》的制定。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土地和房屋是两类最重要也是最常见的不动产,要确定他们的权利归属和内容,必须依靠登记制度,不能说你住在这个房子里或者你站在这块地上,它就是属于你的,必须通过不动产登记簿把这种物权状态展现出来。别人要买你的房子,他怎么确定这个房子是你的?也要看不动产登记簿,这一制度对于保护物权人权利、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非常重要。”

  除了主要的民事功能之外,不动产登记制度还发挥很多附加的行政功能,比如为税收提供便利,房屋交易契税就要通过房产过户时的登记才能征缴,不然可能很少有人会主动去缴纳。

  学术界较为一致的观点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不统一会带来很多问题。每个登记机构都有不同的登记程序,机构不同,程序不同,要求的登记材料也不统一,不仅加大了交易成本,而且会出现巨大的法律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表示,由于登记机构严重分散,少数不法分子便利用这些弊端,将房、地分别抵押甚至分别转让,也有一些当事人将企业财产整体抵押之后,又将部分财产重复担保,使得担保权人在实现担保权时受到极大损失。

  但是,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一直步履维艰,这项并无太大技术难度的工作在实际推进中频频受阻。据了解,几年前,该制度在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四地试点,但也仅限于“房、地登记机关统一”,其他不动产登记仍然在各部门。

  孙宪忠认为,推进这项制度困难,是因为涉及各部门利益,现在从事不动产登记的各个行政部门,都把自己手中掌握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作为一种行政资源。

  在程啸看来,无论是国土部门还是住建部门,目前掌握的土地和房屋登记信息都要为他们各自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服务,如果把土地和房屋的登记信息全部统一到国土部门,各个地方原属于当地住建委的事业单位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也全部移交给当地国土局,住建部门要利用房屋登记信息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控,就要到国土部门获取,对工作会有一定的影响。

  程啸认为,《条例》应该明确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范围,“立法的原则是让广大民事主体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付出的成本最小,建立这一制度对社会的震动也应最小。”

  “建立统一的登记机构是立法最重要的任务,把登记的基本功能和派生的行政功能分离开。因为目前对于民众最重要的不动产是房屋和土地,可以把国土和住建部门登记的功能拿出来,建立一个专门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所有的不动产登记。理想状态下,人们在这个机构可以了解到物权人所有的不动产权利状态。”程啸说。

  比如有个企业,土地使用权在北京,海域使用权在深圳,采矿权在新疆,要把这些整体打包抵押,现在需要到每一个部门去办一遍登记,非常辛苦,但将来到一个机构就可以办好。同样,和它做交易的人或者提供贷款的银行,要查它的信用状况,对于不动产这一块,只要得到权利人的授权,到“不动产登记局”去查就可以了。

  记者注意到,公众对于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关注,很大程度上寄希望于这一制度的建立,能够为反腐提供便利。特别是2012年下半年“房姐”、“房妹”、“房叔”、“房媳”不断被曝光后,有舆论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信息特别是住房信息应该放开,允许“以人查房”。

  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多名学者认为,并非只有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了不允许“以人查房”的原则,普通公民不能“以人查房”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公众要求开放“以人查房”没有法理上的正当性,个人住房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范畴,应予以严格保护,不应允许他人随意查询。

  程啸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确实可以为反腐提供某些便利,但如果为了反腐而搞登记,那很可能反腐不成,登记制度也完善不了。

  在他看来,公众对限制“以人查房”表现出的强烈不满,是因为我国没有建立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公职人员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隐私权保护范围。反腐可以利用包括住房信息在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但不应让反腐需求成为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目的。

  程啸解释说,不动产登记制度不是强制的,但是如果不进行登记,不动产就无法进行交易、抵押和转让,“如果某个贪腐人员买了房子不办登记,后果就是将来想卖这个房子时,卖不出去,但他就不登记,你奈他何?”

  另外,人们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要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然而,像陕西神木“房姐”龚爱爱那样,有多个户口,并且购买房产时提交的户籍资料都是“真”的假户口本、假身份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只能对这些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所以,不动产登记制度要和其他很多制度共同作用,才能为反腐提供帮助。

  【金融市场】

  1. 亚太股市周五多数收高

  亚太股市周五收盘多数走高,中国香港、大陆股市领涨,带动市场从一周的颓势中回弹。上证综指收盘涨2.1%。
   
  东京股市收盘走高,交投减弱;日圆兑美元走低,使得东京电子(Tokyo Electron)和KDDI等大型股在买盘因素刺激下引领大盘走高。日经指数涨96.41点,至13,316.48点,涨幅0.7%。
   
  香港股市创下四个多月来的最大百分比涨幅,但本周仍小幅走低。恒生指数涨501.05点,至22013.57点,涨幅2.3%,为2013年首个交易日上涨2.9%以来的最大百分比涨幅。
   
  中国股市收盘走高,政策利好憧憬提振买盘;短线沪指或强势盘整。上证综指涨2.1%,报2244.64点。
   
  澳大利亚股市收盘小幅上涨0.2%,受矿业类股上涨提振。S&P/ASX 200指数开盘冲高,但本交易日大部分时间均在前收盘水平下方徘徊,仅在尾盘小幅反弹,最终收涨9.2点,报4931.9点。
  
  新加坡股市收盘基本持平,而且与上周五的收盘水平相当。市场摆脱了亚洲股市普遍大幅反弹所带来的影响。海峡时报指数收盘跌2.32点,至3294.05点,跌幅0.1%。

  2. 美股收盘走高 受防御型股票提振

  美国股市周五收盘走高,防御型股票的持续走强抵消了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简称IBM)股价下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今年以来的最大单周跌幅因此有所缩窄。
   
  道琼斯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涨10.37点,至14547.51点,涨幅0.1%,接近于盘中高点。该指数盘中多数时间都处在昨日收盘点位下方。道指30只成份股中权重最大的IBM下跌8.3%,创下八年来最大单日跌幅。该公司财季利润和收入降幅均大于预期。
   
  标准普尔500指数涨13.64点,至1555.25点,涨幅0.9%。电信类股和消费必需品类股等防御型股票领涨。今年以来这类型股票的表现一直跑赢大盘。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涨39.69点,至3206.06点,涨幅1.3%。
   
  Knight Capital Group Inc.的机构现金-股票交易主管Sean Kelly称,有买家出现,但这些买家的信心不太强。他认为,股市上涨更多地是因为卖盘缺乏。
   
  标准普尔500指数过去一周累计下跌超过2%,受不尽人意的中国经济增长数据、金价的大幅下跌以及公司财报季的不利开局影响。
   
  谷歌(Google)涨4.4%,该公司财季利润高于分析师预期,受核心广告业务收入的强劲增长提振。
   
  微软(Microsoft)涨3.4%,领涨道指成份股。该公司此前公布财季利润增长19%。
   
  SeaWorld Entertainment涨24%。该公司在纽约证交所首次公开募股(IPO)定价位于预期区间的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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