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感是罪过吗?
来源:中财论坛         作者:lvhq018         时间:2019-04-23         点击量2630

  现在有一个流行词叫“仪式感”,创造这个词的人可能万万也没想到,它会演变为女人买东西的理由,更不会想到它会为商家促销推波助澜。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记住苟且的仪式和付出,谁也阻挡不了。如果说从前男人还能以理性的分析延缓女人无节制的购买欲望,那么“仪式感”就成了女人冲破男人阻力的推土机,理智在“仪式感”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这眼看着年根就到了,腊八粥刚喝完,小年的麻糖就该买了,三十的饺子初一的面更不用说了,正月十五的元宵和二月二的猪头,也需要提前买好备用,清明的鸡蛋端午的粽子必不可少,然后七月十五的羊肉和中秋节的月饼的浓香便会扑面而来,忍不住掏钱,最后以重阳节的桂花酒和大雪的杀猪菜完成循环,又要买腊八粥了。一路下来,打开冰箱一看,全是残兵败将,去年的腊八粥还苟延残喘,正冻得哆哆嗦嗦盯着你呢。扔扔扔!如秋风扫落叶般把冰箱清理一遍,目的是再冰封新的仪式感。

  中国的传统节日大致是与“吃”分不开的。一些吃食虽然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口味需要了,比如月饼、麻糖、粽子、腊八粥,即使商家使尽浑身解数,变出无数花样,也丝毫改变不了人们对这些食物的冷漠,许多人只是尝尝,更多情况下就是“看看”而已。但不能不买,否则让媳妇给扣上一个“厌弃中国传统文化”的大帽子,罪莫大焉。弘扬传统文化,必须有仪式感,过什么节日吃什么东西,那是死规定,更何况那些食物里还包含着丰富的内涵。看看就看看呗,买一个月饼看看不就得了?不行!每人至少看两个,各看各的。于是就有了冰箱里的堆积。在吃食上浪费点也说得过去,毕竟“民以食为天”嘛!为了感恩上天的赐予和记住传统文化的内涵,花点钱应该!

  一些形式上的东西也是获得仪式感必不可少的。看着年根渐近,满大街红红火火,媳妇又念叨着要买对联、窗花、大红灯笼了。春节这么重要的日子,大家都在为渲染气氛做着自己应有的贡献,你不能太自私吧?就算母亲管鞭炮叫“撒手穷”,也是必须要买的,噼里啪啦一响,准能炸出吉祥、蹦走邪气,太值了!年节一过,满天的硝烟和满地花花绿绿的狼藉会让每个人记住新生活又开始了,这就足够了。其他具有节日特色的纪念品如端午节的香囊元宵节的灯、清明的风车国庆的旗等等,都是极具诱惑力的,时时勾引你兜里的钱。每年都是买买买,然后再扔扔扔。

  这只是仪式感浪费的冰山一角。

  仪式感是什么?它不过是人们对于某种事物的情感重视的外在表达。它应该是朴素的认知,是内心真挚情感的表达。表现仪式感必要的形式应该有,比如为死难者献一朵花,为婚姻的稳固吃一顿二人世界的美餐,中秋节供奉一个月饼等等。但如果为了仪式,或者为了体现仪式感而掺杂了过多的物质因素,反而是捡了芝麻丢西瓜,得不偿失。商人是为了促销商品,而我们则是被其忽悠,做了买椟还珠的蠢事。

  节日也好,纪念日也好,都有其内在的逻辑和内涵,它更多的是文化和情感的载体,而我们也应该以庄重肃穆的情感方式祭奠它,以传承和感念为目的。所以,中秋节时,感恩上苍给予我们的丰收并珍惜食物来之不易远比浪费食物要好得多;春节时,一家人团团圆圆其乐融融远胜过喜庆的礼花;端午节时,糟蹋粽子绝不会比朗诵一遍《离骚》让屈原更能感到安慰;生日时,感念父母的不易去看望一下他们要比往自己脸上抹奶油更有意义;婚姻纪念日,两个人深情地对望,说说悄悄话,比一个戒指更能拴住彼此;祭奠亡灵,深深鞠一躬,回顾一下逝者生前的经历比烧几亿纸钱更能体验生命的价值;成人礼,给孩子一套成长的影像集远比给他穿一套汉服更能领会成长的艰辛和今后的责任……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忽略了这一点,任何形式越铺张越豪华,就越是有害。

  你的精力着重点在什么东西身上,你就只能得到什么。仪式感也一样,用物质堆砌出来的仪式感,只能得到感官的刺激和享受,与精神的内涵没有半毛钱关系。在以吃喝玩乐为体现的仪式感中,我们最终记住的只能是吃喝玩乐。但这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举办仪式,获得仪式感,目的是通过仪式,记住那些应该记住的时刻和事件中蕴含的丰富内容,而不是时间点和事件本身,更不是感官的满足。

  仪式感并无罪过,有罪过的是人们获得仪式感的方式。铭记和传承每个重要时间节点的精神内涵,才是仪式和体现仪式感的初衷,也是创造时间节点的人的初衷,无论是民族文化载体的时间点还是我们个人生命历程的重要时间点。

(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