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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改革:减收


朱丹(香港商会中国经济师)   2004年2月5日

  尽管2003年发生Sars,仍然无阻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特别是税收收入方面,较上年增加20.3%,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7.6%,此项增长为税收制度提供了改革的空间;去年十月出台的新出口退税机制,拉开了中国税制改革的序幕。

   中国几乎每十年便要进行一次大型的税制改革,如发生在1983年和1994年的税改,都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与变化。从1994到现在,中国的经济无疑经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的同时,政府的财政目标和纳税人的身份都在变化,税改的必要性十分明显,但这次税改与以往的不同之处,在于分步实施,一个一个推出,而不是一起全面出台,把税改带来的冲击减到最低。

新出口退税政策

  中国去年出台的新出口退税政策已开始实施,内地十分严重的退税拖欠问题也有了解决的方案。2002年和2003年所拖欠的税款,将分别在2004年1月15日以前和5月底以前退还,但仍有许多细节在等待财政部的规定。例如由于国家拖欠退税,不得不由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这部分贷款,中央从2004年起实行全额贴息,但其操作过程仍未清晰。

  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中央与地方各负担75%和25%的退税所可能引发的后果。在旧的政策下,地方获得25%的增值税,但却由中央承担100%的出口退税,实质上是中央对出口企业所在地进行了财富转移。现在由于出口企业的当地政府也要分担退税,产品出口之前各生产环节的增值税,很多可能是在其他地方进行并由当地政府征收的,如果由出口企业所在地政府来负担25%的退税,将发生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富转移。因此,各地方政府可能为了自身利益,产生新的保护主义,甚至拖欠出口退税或限制出口等。

增值税改革减轻企业负担

  香港有大量在内地从事生产并外销的企业,除了加工贸易的企业,其他厂商都受该政策影响,新政策在刚刚开始实施的时候总是有许多新问题产生,所以相关港商需要加倍留意。

  2004年1月刚刚公布的取消农业特产税是税制改革的第二幕,今年还将降低农业税的税率,从8.4%降为7.4%。农业税在国家整体税收中的比例很低,近年均不超过5%,但这对于减轻中国九亿农民的负担、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释放农民的购买力有十分正面的效果。今年低档消费品市场可能将进一步扩大。
占全国税收收入三分之一的增值税,一直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许多港商都倍受困绕。增值税的改革今年开始启动,首先在东北工业基地的八个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先行的增值税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进项税额,而消费型增值税同时允许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税款的减收,但对企业来说则减轻了负担。

   需要留意的是,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似乎不会变动,虽然那对于大部分从事进出口生意的港商来说是较大的负担,但没有迹象显示将有改变,而且新的消费型增值税还未在其他地区实行,除了在东北有投资的港商,其他的港商应该要到下一年才开始受惠。

  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变化都和港商息息相关,其改革的方向已很清楚,唯细节仍然没有公布。

减收税款反可刺激经济

  对于企业所得税,要逐步实现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即外商所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制度将要取消,但可能新的统一所得税从原来的33%降低至25%,应该不会影响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要调高,但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率是否有变化令人关注。

  此外,消费税的调整还未出笼,税目的增减将有所变动。物业税和燃油税将在适当的时候开征。

  整体来说,中国启动这一轮税制改革的基调是减收,但今年税款20%的增幅远超GDP8.5%的增幅,中国的财赤亦在3%以内,相信今次减轻税赋,不但不会导致国家财政困难,反而可以刺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