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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
信 息 束
韩 雪
02-07-2003
CEPA
小 史

CEPA有关内地对香港服务业务提供的承诺提要



CEPA有关内地对香港货物贸易关税的承诺提要


CEPA有关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提要
1、 通关便利:建立双方海关讯息通报制度,探讨数据联网,发展口岸电子清关的可行性。
2、 商品检验检疫、质量标准、食品安全:
加强双方在机电产品及其他消费品检验监督、产品认证认可及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3、 中小企业合作:加强双方中小企业的讯息交流,组织双方中小企业交流与考察。
4、 中医药产业合作:加强双方在中医药法规建设、推动中医药产业化和走向国际市场的合作。
5、 电子商务:加强双方在电子商务规则、标准、法规的研究和制订,加强电子政务合作。
6、 贸易投资促进:共同开拓国际商品、工程市场方面的合作。
7、 法律法规透明度:
内地方面注意到,香港在法律法规透明度的建设方面有良好的基础,双方将加强合作,努力为两地工商
企业提供资讯,为促进两地经贸交流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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