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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工作反省
文章来源北京广角     作者宋敏     日期2015-07-17     点击量1951

  对2015年上半年的工作反省有以下几点:

  1、如何正确处理法律思维和业务思维的关系问题。上半年,由于北京广角确立了“总部企业,总行授信客户”的营销战略,以及“大客户,小业务”的营销方向,使市场开发、开拓初见成效。但同时,也给法务合规人员提出了新的课题。如怎样区分“标准”和“非标准”的界限,怎样正确处理“合规性审核”和“揭示风险、防范风险”的关系等。有的时候,在对待具体业务的过程中,也是非常纠结的。我们深知业务人员开发一单业务很不容易,有的甚至是跟踪几年后才建立了信任,发生了业务关系的。如果我们法务合规人员轻易的以“非标”来否定,不仅打击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也是对我们市场开发的一个阻碍。但是反过来,如果来者不拒,不分“标准”与“非标准”,也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在正确处理法律思维和业务思维关系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2、如何处理业务操作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灵活性的关系问题。应该说,每笔业务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可能出现两笔完全相同的业务。那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就要正确处理规范性和灵活性的关系。规范性,是我们的标准、制度、程序,必须严格执行。但是,我们的具体业务,不可能原封不动的套用标准和程序。那么,如何在标准下灵活处理具体业务中出现的问题,则是我们法务合规工作需要思考的问题。应该说,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的规范性还是很强的,经常说“不”!其结果往往是束缚了业务人员的手脚,在市场开发的过程中,不敢大胆前行。上半年,我们也尝试了一些将规范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的做法,在不突破底线的情况下,灵活操作,但效果不是很明显。下半年,我们再继续尝试,力争探索一条既能够符合标准,又能够灵活处理的合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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