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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反省
文章来源贵阳广角     作者周荣怀     日期2016-07-14     点击量2136

   作为法务合规人员,更深刻感受到了金融业务的风险性,将从以下几点做深刻反省:

    对部份制度理解深度不够

    按照公司标准、制度、流程是防控业务风险的基础,由于对制度理解不够深入,一直抱了侥幸心理,未按制度要求填写《业务结案会签表》,今后每笔业务均按照制度要求填写《业务结案会签表》。

    汇报不到位

    高度决定眼界,不同高度看到的问题也不一样,自己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该及时向领导汇报,特别是非标异常的问题,需先与公司领导沟通。

    每笔业务的信息均需眼见为实,不要轻信别人,做为法务,必须要心细,是否做了,何时做的,是否做到位,做的证据何在,必须核实清楚。做为公司人员,目的是希望业务促成,创造效益,但做为公司法务人员,职责是守住风控底线,非标问题能否变通,如何变通,必须向领导汇报,按照领导决策执行。

    培训力度不够

    公司的合规是全员的合规,只有大家了解了合规,才知道怎么去做合规,才怎么怎么去守合规,合同管理,面签培训,新的业务人员还需加强培训,下半年将加强合规培训,每个环节细化,包含合规制度培训及面签制度培训,,基础资料如何搜集,面签准备(包含人物、时间、地点、文本标注),面签过程操作,面签检查、移交、补签、归档、抵押物查询,工商查询,银行面签等环节进行细化培训。

    流程规范问题

    前期由于业务人员对于流程不熟悉,《面签签约见证表》、《出款流程表》、《档案交接表》由法务进行填写,但这样完全不符合公司操作流程,随着面签人员增多,作为法务也不会经常进行现场面签,面签过程中有什么异常也不会知道,《签约见证表》真实记录了面签的时间地点文本及异常情况,因此必须由面签人员填写,而《出款流程表》是针对出款前的自我检查,是否完成了出款前的所有流程,作为后台,有时候是无法把控的,必须由业务人员在出款前根据实际填写,而不是后补,《档案交接表》由业务人员根据搜集的资料进行填写,交接表中列出了所有的基础资料信息,方便业务人员自我检查,而不是由后台填写,变成了自己跟自己交接,不符合公司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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