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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反省
文章来源集团总部     作者周晶     日期2022-12-30     点击量450

对我来说,今年的关键词就是——“变化”。赛道变了,工作内容工作性质都随之变化,涉略的行业面更广了。无论从财务角度还是管理角度,都需要我跳出以前的舒适圈,接受新的挑战。2022年,充实也匆忙的一年,在领导的引领和同事们的通力合作下,我以最快的速度熟悉业务、融入团队、建立适合对私金融板块三家不同行业公司的财务、税务、核算相关体系,承担起工作岗位应有的工作职责。多年的工作习惯使然,也会有做提前一点的思考和规划,加上还有领导的提醒和同事的帮扶,一年来各项工作基本按照预设的节奏顺利推进。

但遗憾的是在工作过程中还是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低级错误。舟山分公司10月属期的税发生了漏报,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对这个错误,我觉得主要责任在我,一是没有落实纳税申报的监督复核机制。分公司陆续新设成立,10月属期其他分公司不需要报公司税,就此一家需要0申报,因为是新设的,申报的人也还没形成意识,特殊点就疏忽了;申报的人疏忽了,又缺少复核和检查的,那么错误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如果能落实双人复核把关,那造成漏报的概率就会更小;二是对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不够清晰,工作内容分工不够均衡,在工作量本来就满负荷的情况下难免顾此失彼。前期对人员的内部工作有过分工,但工作量上差异较大,没法做到均衡,造成实际执行时按照不了条条框框的内容来分工落实;团队内部大家平时工作都是互相帮助,从不推诿,久而久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工作界面就相对模糊了。我们工作中互相帮助,相互渗透肯定是好事,值得肯定和提倡;但我们的职责还是要清晰,还是必须有责任第一人,界面不清就会导致出问题后责任不清,这两者其实并不冲突。

既然错误已经无法挽回,也要在错误中吸取教育,让错误也有那么一点点价值,警醒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及时补救,从而解决问题,不至重蹈覆辙。发现问题后,我重新明确了各税务主体申报的责任人,并设立了B角复核检查。但这个亡羊补牢只是治标而非治本,只解决了面上的问题。如果究其根源,我觉得我对分公司的设立缺失事前辅导、缺失标准流程建立,应该把工作的重点再适当前置。 

今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对私金融板块已在省内布局了6家分公司(其中一家还在筹备中)。每家分公司在开办阶段,均会涉及到税务、银行、社保、公积金、刻章、证照等事项,总之设立过程中总分机构之间的配合和交流应该非常密切。分公司毕竟跟我们有一定地域上的距离,加上口罩事件的影响,各种现场办理的业务,均由分公司当地的同事去完成。现阶段,我们分公司的团队基本为新中财人,对内,中财的规章制度流程还不熟悉;对外,申办分公司的相关注意事项大家又都缺少成熟经验、无章可循。就目前已成功开业的五个分公司,宁波因为是省级财政,税务跟省内其他区域完全不一样;义乌又是个经济特例,自带义乌地方特色;舟山因为设立的是典当分公司,跟其他寄售分公司的设立又不一样。所以,我们没有固定的打法。在设立分公司的过程中,基本都是经办人员碰到具体问题来咨询了,我才去解决这个问题,没有系统地去总结归纳、梳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为新设分公司提供事先辅导和事前提醒。其实梳理后还是有一些共性的问题,譬如税务事项的填报、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的填报、联系电话尽量规避公司负责人等,还是可以整理一部分标准流程的。

2023年,我们还会在省内不断新设分公司,我需要学会总结归纳、梳理流程,以现有的样本制订一套分公司筹建财务相关的标准流程,事前给予新设的分公司经办人相关辅导、告知注意事项;当然,各地方还会有一些区域特色,除了标准流程,还必须要加强过程中的交流沟通,共同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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