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 在流变中发展而成的非遗成果
来源:中财论坛         作者:孙光新         时间:2024-03-28         点击量117

       《诗经》是发于民间,起于徒歌的,一直是以一个流变的过程发展而成为后来的《诗经》的。这种流变,会存在这样两种失误或偏差,一是口头传承的误差,二是文字记载的误差。这两种误差都有着自然的因素和人为的因素,也正是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才形成了后来我们看到的《诗经》的样子。 

“诗的源头是歌谣。上古的时候没有文字,只有唱的歌谣,没有写的诗……歌谣越唱越多,虽然没有书,却存在人的记忆里。”(朱自清《经典常谈》)一开始,它就是口头的,是靠口传心授的。远古的时候,没有文字,肯定要靠口传心授,这个没什么问题。从今天流行的《诗经》看,它是适合口头流传的,也是便于口头流传的。其次,它还是歌谣,是用于唱的,在这三百篇里,就有着许多民间传唱的痕迹。所以说,从一开始,《诗经》里的许多篇章就脱胎于歌谣,或者就是歌谣的,或者更进一步地说,《诗经》具有很明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其内容的民间性不容置疑。正如今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名称是——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从教科文组织的这个全名称上来看,《诗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非常明显。我们现在见到的《诗经》,一开始的时候肯定是这样的情形:没有文字,只有靠记忆,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传唱着。就是在这样的传唱过程中,年代久远,肯定会发生两种情况的变化,一是词要变,二是意思也在变。只是有了文字后,它被记载了下来,不只在民间流传了,成了官方的典籍。这时候的《诗经》,在某一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被普及了。

“有了文字以后,才有人将那些歌谣记录了下来,便是最初写的诗了。”(朱自清《经典常谈》)其实,这也正是有人开始着手搜集、整理《诗经》中的一些篇章了。有人意识到,必须马上记录下来,因为在一代代地往下传的过程中,会经常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或者说,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群中间,对同一首歌谣的唱词甚至都是不一样的,有着细微的差别,或者有的差别还很大,这也正是口头流传的弊病之一,但也可以认为这是它的丰富性也未尝不可。有了文字,用文字把它记载了下来,就将产生这种差别的可能降到了最低化,但,同时也削减了它的丰富性,但它的另一个作用就是防止了另外一件事情的发生——因为歌唱环境的改变或者歌手的去世而陷入失传的境地。

《诗经》是由采诗、献诗、删诗的过程汇订成集的。采就是当时的政府派人到各地去搜集,献就是公卿列士向政府献,删是最后的成册阶段。这个过程也与我们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相似,《诗经》的成稿过程就是当时政府实施的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记录这些歌谣的人们,是代表当时政府的,他们为什么要记录这些民间的歌谣呢,从《诗经》的分类来看:是风、雅、颂,大致是记录这些民间歌谣的人们按照某种既定的标准这么分的。有人说:“诗言志”;孔夫子说:“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文心雕龙》说:“商赐二子,可与言诗”,其中应该还有娱乐的功用,但却没有说。当时的政府在整理这些歌谣的时候,有一个目的是为了唱出来,唱的一个最主要功用就是娱乐。唱就得合乐,为了合乐,往往会增加重叠的字和章节,所以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复沓。其次,贵族们还得要使这些歌谣适合自己的口味,还要维护他们自身的地位、赞美他们所认可的标准,在这么几种情况下,可以肯定的说,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肯定不是它诞生之初或在民间流传的样子了。在漫长的传唱过程中,歌谣走了样,用文字记载的时候,也会发生变异,比如一些俗语、方言,用文字不好表达,或者就没有那样的字,就得转换成通行的语言,用便于表达的文字把它写下来。但,可以肯定,众多有良心的辑录者还是尽量保持它的原貌,或者选取其中最适合它们原貌的那一部分。

记录这些文字,是贵族的需要,也是政治的需要。而记录和整理这些文字,功劳最大的是乐工。他们是这些诗歌的搜集者、保存者,而且还是这些诗歌的演奏者、歌唱者,可以说,他们是工作在歌谣——《诗经》保护工程第一线的,他们出于工作的需要,也对众多诗歌加以取舍编辑,然后成了册子。流传下来,就是后来的《诗经》。

《诗经》的创作者是劳动大众,而其辑录和删定者者是乐工,最后的消费者是贵族或者说是政府,这个消费,既有娱乐,又有政治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诗经》是一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这也是目前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最后指出来,这个删定,政府是由指导原则的,给了乐工们一个标准,得遵循这个标准去工作。

从《诗经》最终形成过程看,它的发展与目前中国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极其相似,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这样说,《诗经》是中国古代政府自觉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范例,进而使《诗经》成为中国文化的经典之作,成为中国文学的母本与源头。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想,经过二十年,或者更为长久的时间,经过成千上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第一线人员的辑录删定,也许会从中产生中国文化的经典之作。实际上,《诗经》的诞生过程就是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很好的工作范本,对当前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诚如在1996年“当代社会变革中的传统手工艺之路”研讨会发起的倡议书中提到的:“中国手工文化及产业的理想状态应是:一部分继续以传统方式为人民提供生活用品,是大工业生产的补充和补偿;一部分作为文化遗产保存下来,成为历史的凭借;一部分蜕变为审美对象,成为精神产品;一部分则接受了现代化生产工艺的改造成为依然保持着传统文化的温馨的产品。”作为民间文学的《诗经》,一是作为当时的文化遗产,历史的凭借,二是蜕变为当时的审美对象,从较浅的层面来看,它们就是以这样的标准留存下来的,然而作为民间文学而言,这两者有时是互相联系的,具有不可分割性,它既是历史的凭借,又是审美的对象,具有审美意味,比如孔夫子有言:“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是重它的历史凭借功用,而其“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则又完完全全地是一个生动活泼美好的女子展现在我们面前了,这难道不是最动人心的审美么。

在《诗经》里,我们还看到了那些辑录刊定者对它原生态的保护,在内容上,我们看到了它的原汁原味,它的民间性。但是他们是怎样为适应当时时代进步与社会功用如合乐而进行的删定,我们已经无从知道了。但事实证明,他们的保护方法是可行的,因为,绝对的原生态是不存在的,若要那样,一切现代化都是一种破坏,而非革新。《诗经》本身可以作证,因为我们看到的《诗经》就是经过自然选择和人为选择或者说是保护后的《诗经》,更重要的是,它已经成为经典,成为母本。民艺专家潘鲁生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令我思索良深,他说:“民艺的存亡是由生活方式来决定的,我们不能自己生活在便捷的现代化文明之中,却要求别人永远留在传统的农耕文明里。所以说,生活的改变是必然的,关键是应该怎么面对这种改变,在改变中我们应该学会理性选择。”这也许是我们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遇到的棘手的问题吧。

最后,回到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来,我们的目的不是保护它们的非物质的所有属性不变质、不走样,以及为此而做的对原生态的僵死的恪守,而是应当基于这样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历史的凭借,但更为重要的还是为我们的民族情感、民族记忆提供传承的纽带,填补文化断层、情感断层、审美断层,以固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之本。回首《诗经》,给我们启示良多。(本文于2007年10月13日发表于中财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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